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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

2017-03-04 龙山行者 阅读:3341 评论:0 Loading加入收藏

  实修中将原理与具体操作结合到位,用心体会老师的现量表达,在实修中实际上是一件看似简单,操作起来却是特别难的功夫,在此仅以老师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例,这个方法贯穿了实修的整个过程,就是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。

前几日有所进步,回头总结,才发现五年来,自己其实从未真正理解和体会什么是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。

我们修行的目标就是去认识真正的主体,而认识主体就是通过对客体的作用来实现。但是在实际修证过程中,我发现自己的常态事实上都是在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客体”。其原因是因为我们习惯了去感知,习惯了去描述被主体觉知到的客体(境界),因为这就是我们一直日用而不知的操作习惯,习惯向外求,习惯了活在感知到的境界中,而对谁在觉知一无所知,以至于离开了被觉知的对象都不知道如何活下去。

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包括了“被作用的客体”、“作用的过程”和“能作用的主体”。我们需要判断自己是在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客体”,还是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过程”,还是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。

在实修中,对客体的执著有所放下时,主体也会同时后退,但仅仅这样的操作,还是没有建立起对主体的认识。因为对主体的认识,是和我们日常认知事物的习惯是相逆的操作,是我们不习惯的操作,因此老师提出了“作用中体会作用中的主体”这一重要操作方法。

回首五年的修行,自己的习性和对原理的不明(没有用心深深体会进去),基本都是在重复着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客体”,而根本不是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,所以每一次变化,一定都会关注在变化的境界上,而对真正变化的根根(主体的变化及其变化的过程)的觉察根本不会,甚至就连这样去操作的想法都没有过。

最近,在老师的引领下,第一次有了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的清晰体验,才发现自己对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其实是不明白的,真是深深的无明和可怜,没有智慧。

在修行中和同修交流,发现大多数人经常会遇到如下问题:一是找不到自己的能体;二是找不到自己的主体;三是对自己的主体说不清楚。

而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对“作用中体会作用的主体”这一操作方法没有真正的明白,如果真明白了这一方法的操作,自然对主体的存在就会有所体会,一路向前,阿弥佗佛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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